优秀农民工可进城落户
2008-05-09 14:35:00 作者: 来源: |
本报济南5月7日讯(记者单体敏通讯员滕世雷陈爱国)优秀进城务工农民只要愿意,可以带着家人在城里落户了!近日,省公安厅决定优先解决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优秀农民工落户问题。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优秀农民工的落户工作,省公安厅研究决定,对获得“山东省劳动模范”、“山东省首届十佳农民工”荣誉称号的农民工,允许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务工地落户,对获得“山东省首届百名农民工之星”荣誉称号的农民工,允许其本人在务工地落户。对要求落户的优秀农民工可凭荣誉证书、用工主管部门证明、原籍户籍证明等材料,直接申请办理落户。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