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对一名举报人的离奇死亡负责
2008-04-24 13:54:00 作者: 来源: |
李国福,阜阳市颍泉区豪华办公楼“白宫”的举报人,曾多次到北京举报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不久前,他在狱中死亡,家属不认可自杀的结论。(4月22日《中国青年报》) 有太多的教训告诉我们,举报人很容易成为权力报复下易碎的牺牲品。退一万步讲,哪怕李国福真是自杀,在他背后,难道就没有一双罪恶推手吗? 早在1991年,最高检就发布了《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但举报人遭报复的事件却一再上演。原因并不难想象,要么是既有法律不完善或操作性不强;要么是制度执行不力,导致权大于法。不论什么原因,举报者付出灾难性代价,被举报的违法对象却依旧岿然不动,这都是法治的耻辱。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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