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
2008-05-05 14:29:00 作者: 来源: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记者周婷玉)为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卫生部2日决定,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卫生部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在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在重点地区和高发季节,要加大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力度和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发布辖区内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手足口病多发生于5岁以下婴幼儿,重症病例死亡率较高,危害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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