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体系也要城乡一体化
2008-05-07 15:15:00 作者: 来源: |
以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失地农民的生活之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努力做到因地制宜。一是要在经济贫困及欠发达的地方加大对失地农民在基本生活需求方面的社会救助及慈善救济力度,并应优先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中按照以土地换低保的原则,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用理应全部由政府埋单。二是在经济发达及较发达的地方,除了使失地农民获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基本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的社会保障,还应不断提高对他们在就业、生育、住房、工资补贴、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多方面的社会保障程度及对多元社会福利的分享程度。三是要按照“就高不就低、就多不就少”的原则整合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且赋予失地农民一定的自由选择权。四是要将及早解决与从长计议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统筹层次,并且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差异,以使不同的失地农民群体之间能够获得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保障待遇。 这方面,已有不少地方的做法可资借鉴,比如浙江、江苏、北京、上海、天津等13个省区市,在2005年年底以前,已全部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文件,筹集养老保险基金400多亿元,使400多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制度之中。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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